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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几种情况
2018年7月24日  萧山离婚律师
  提出变更抚养关系几种情况

  离婚后,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归谁抚养就确定下来。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子女的抚养归属也可能随之改变。从审判实践中来看,一方或双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比较多,也有的是子女提出变更抚养关系。

  提出变更抚养关系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

  (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

  (3)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冯霄飞——萧山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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