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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
2018年3月7日  萧山离婚律师
  祖孙之间的抚养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28条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祖孙之间的抚养的条件有:

  (1)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有抚养的负担能力;

  (2)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

  (3)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冯霄飞——萧山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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