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法规
文章列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宣判后女方发现怀孕提起上诉问题的回复[1957]
2017年8月10日  萧山离婚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宣判后女方发现怀孕提起上诉问题的回复[195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4月12日〔57〕法办秘字第57号对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的批复抄
件已收悉。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在未发现女方怀孕时判决离婚,判决后女方发现自己怀
孕,不服原判提起上诉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你院认为,可以撤销原判决,发回更审。
我们意见,应即撤销原判,驳回原告人请求,发回更审已无必要。至于乌鲁木齐市人
民法院所请示的具体案件是否已经结案,尚不明了,这一具体案件究应如何处理,由
于我们未将上述意见及时予以答复,可由你院斟酌决定。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冯霄飞——萧山离婚律师

13396506679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萧山离婚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39650667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