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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 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2017年8月8日  萧山离婚律师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冯霄飞——萧山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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