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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主张有无时效
2017年7月18日  萧山离婚律师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2、在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4、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离婚之次日起起算。

  5、不服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冯霄飞——萧山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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