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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2015年5月9日  萧山离婚律师
  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⑴ 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人口和人口再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的婚姻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的社会形式。宏观上的社会人口再生产,在微观上是通过婚姻家庭的生育行为实现的。

  ⑵ 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

  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组织生产和组织消费的一个经济单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家庭作为经济单位的状况,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

  ⑶ 教育职能。

  家庭是社会中一个重要的教育单位,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联系,感情联系,生活上和经济上的联系,家庭教育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它的作用是其它教育形式不能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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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冯霄飞——萧山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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