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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姐夫有权继承我母亲留下的财产吗?
2014年1月27日  萧山离婚律师
问:我姐姐去年去世了,姐夫今年再婚。我母亲留给我们姐妹两间房子,现在我姐父要求继承这房子。请问:他再婚后还有权继承房子吗?

  答: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的原则精神,是权力与义务相等的原则,关于女婿与人再婚后对岳母遗留的财产有无继承权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丧失配偶的女婿,对岳父母继续尽赡养义务或长期共同生活应当准予继承。

  2.如果仅对老人生活上有些照顾,则不能作为继承看待,但是可以从遗产中给与适当的照顾。

  3.如果配偶死亡,女婿即离开岳父母家另行生活,不再尽赡养义务的,则无权取得遗产的继承权。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冯霄飞——萧山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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