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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所得收入是否计入分割财产?
2024年5月15日  萧山离婚律师

离婚期间所得收入是否计入分割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平等分割离婚期间即婚姻关系解除程序正在进行中,双方的经济生活状态已经发生实质变化,这一时期内各自取得的收入往往被视为个人财产,因为此时双方的生活安排、经济责任及对家庭的贡献已与婚姻存续期间有所不同。

但是,如果离婚期间的某项收入直接关联于婚姻期间的共同经营活动或投资所得,或者双方有特殊约定(如分居协议中明确约定此期间的收入仍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则该收入可能需要按照共同财产处理。此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做出不利于该方的调整,包括将离婚期间的部分或全部收入纳入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处理也有详细规定。

子女成年后抚养权是否终止?

1.抚养权的基本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一权利义务主要针对未成年子女,旨在确保其健康成长。

2.成年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视为成年人。成年人在法律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抚养权的自然终止:一旦子女达到成年年龄(18周岁),法定意义上的抚养权自然终止。这是因为成年子女已具备自我照顾、决策及经济独立的能力,不再需要父母在法律意义上的抚养与监护。

4.特殊情况考虑:虽然一般情况下成年后的抚养权终止,但对于身体或心智存在缺陷、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可能仍需承担一定的扶养或照顾责任。这更多基于道德义务和实际需要,而非原抚养权的延续。《民法典》中关于亲属间的扶养规定,为这类特殊情况提供了法律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抚养权的基础法律规定,明确指向的是未成年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确立了成年的法定年龄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提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通常指的是因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自立的情况。子女成年后,法定的抚养权关系自然终止。但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成年子女,法律也提供了相应的扶养规定,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离婚期间所得的收入一般不计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有特殊情况或双方另有约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双方实际情况及公平原则,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来源: 萧山离婚律师  Tags: 离婚期间所得收入是否计入分割财产?


冯霄飞——萧山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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